经济补偿
赔偿金
工伤待遇
含工亡
加班费
年休假
工资
双倍工资
竞业限制
补偿
培训
违约金
试用期
赔偿
东营市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标准 8352 元/月;其他城市可手动改为当地计发基数或社平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5-39条、《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27 个月本人工资;5-10级解除劳动关系时另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社平工资计)。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再付一倍),最多 11 个月。注意 1 年仲裁时效。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竞业限制期最长 2 年;无约定时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0% 按月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19、20、83条:合同3年及以上试用期最长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的,按转正工资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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