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产继承计算器 · 法定继承份额
《民法典》继承编 ·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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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份额
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半
代位继承速算
遗产总额(元)
第一顺序继承人数量
配偶(默认1)
子女
父母
说明: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无第一顺序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此处仅测算第一顺序在世的分配。
计算继承份额
0 元
每人应得(元)
项目
数值
仅供参考,以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准
《民法典》第1127条(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予以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多分)
夫妻共同财产总额(元)
遗产相关个人财产(元)
第一顺序继承人数量
配偶(默认1)
子女
父母
计算遗产分割
0 元
可继承遗产总额(元)
项目
金额(元)
仅供参考,以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准
《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1127条、第1130条
说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已故子女本应分得的份额由其代位继承人等分。
遗产总额(元)
子女数(含已故的)
其中已去世的子女数
配偶/父母数(参与分配的第一顺序人员)
已故子女的代位继承人总人数(N个)
计算代位继承
0 元
每位代位继承人分得(元)
项目
金额(元)
仅供参考,以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准
《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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