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交易税费计算器
依据《契税法》及2024年11月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测算二手房买卖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仅供参考,以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 返回法律工具
买方契税
卖方税费
税费总览
房屋成交价(元)
房屋面积(平方米)
购房套次
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第二套住房
第三套及以上
计算契税
0
应缴契税(元)
适用税率:
契税税率
0%
契税
0 元
印花税(个人买卖住房)
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面积≤140平方米按1%征收契税(原90平方米标准提高至140平方米,北上广深同步适用)。
本次成交价(元)
房屋原值(元)
持有年限
不满2年
满2年不满5年
满5年
是否家庭唯一住房
否
是
个税计税方式
全额 × 1%(核定征收,常用)
差额 × 20%(需填原值)
计算卖方税费
0
卖方合计税费(元)
增值税及附加
0 元
增值税免征说明
-
个人所得税
0 元
个税免征说明
-
印花税(个人买卖住房)
0 元
销售住房:财税〔2016〕36号附件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024年11月起取消普通/非普通住房划分,2年以上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及财税〔1999〕278号:满5年且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否则按核定1%或差额20%。
买方 · 成交价(元)
买方 · 房屋面积(平方米)
买方 · 购房套次
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第二套住房
第三套及以上
卖方 · 成交价(元)
卖方 · 房屋原值(元)
卖方 · 持有年限
不满2年
满2年不满5年
满5年
卖方 · 是否家庭唯一住房
否
是
卖方 · 个税计税方式
全额 × 1%(核定征收,常用)
差额 × 20%(需填原值)
计算交易税费总览
税费项目
买方(元)
卖方(元)
契税
0
-
增值税及附加
-
0
个人所得税
-
0
印花税
0
0
合计
0
0
买卖双方税费总计(元)
0
以上测算仅供参考,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北上广深二套住房契税同样适用140平方米标准。
《契税法》;财税〔2016〕36号附件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140平方米契税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