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接续前三期,只收录此前未展开的新规与新动向,按「改了什么 / 影响谁 / 该做什么」三层写。每条均注明官方来源、文号与施行(发布)日期,条文一律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一、民刑交叉有了统一标尺:法释〔2026〕19 号
| 项目 | 内容 | |---|---| | 文号 | 法释〔2026〕19 号 | | 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 通过 | 2025 年 8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955 次会议 | | 公布 | 2026 年 9 月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2026 年 9 月 21 日发布) | | 施行日期 | 2026 年 9 月 22 日 | | 条文 | 共 24 条 | |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court.gov.cn) |
改了什么
这是本期分量最重的一条。过去「先刑后民」被不少被告当成拖垮民事诉讼的挡箭牌——只要拿到一纸刑事受案回执,民事案件就停摆,债权人一等就是两三年。这部司法解释把这条路堵了大半。
第一,确立了「同一事实」这个唯一分水岭(第二条)。 民刑交叉案件分两类: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同一事实」的,是指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原则上走先刑后民,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统一解决,民事案件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关联事实」的,是指有关联但当事人、基本事实并不完全相同——走民刑并行。
第二,第三条理出六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情形。 这是实务中最常用的一张清单:
| 序号 | 情形 | 典型场景 | |---|---|---| | (一) | 行为人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构成犯罪,相对人请求未构成犯罪的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 有人冒用公司名义签约诈骗,公司并非犯罪主体 | | (二)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构成犯罪,相对人请求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 业务员个人犯罪,公司仍要担责 | | (三) | 债务人订立主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债权人请求未构成债务人共犯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 | 借款人骗贷,担保人不知情 | | (四) |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部分债务人行为构成犯罪,债权人请求其他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 共同借款人中一人涉刑 | | (五) | 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赔偿权利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 侵权人涉刑不影响保险理赔 | | (六) | 其他基于关联但非同一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 | 兜底条款 |
第三,第四条落定「分别审理」原则。 依第三条受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与刑事案件分别审理,不受刑事诉讼程序影响。只有一个例外:民事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尚未审结的,才依法裁定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不同法院分别审理的,还应当相互通报受理情况、审理进展、裁判结果。
第四,第五条直接回应「拿回执申请中止」。 当事人仅以刑事受案回执等为依据申请中止民事诉讼,经审查不符合中止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审理中有关机关以已刑事立案为由要求移送的,法院应当认真审查;认为不属于同一事实的,告知情况及理由后继续审理。
第五,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在民事案件中的效力(第六条至第八条)。 已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民事诉讼中无须举证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当事人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定罪量刑事实的,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应当函告作出生效刑事裁判的法院,后者认为原判无错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审查处理。同时,第八条明确:因未达到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而在刑事裁判中未予认定的事实,在民事案件中经审查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可以依法认定——这一条对债权人相当关键,刑事上「证据不足」不等于民事上「事实不存在」。
第六,涉刑合同的效力回归民法典(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 行为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合同效力以及是否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认定——不是当然无效。第十九条进一步区分:构成诈骗、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的,属于有权代理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相对人主张合同对法人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支持;属无权代理且不构成表见代理的,不予支持,但该主体有过错的,可参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判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第十八条处理「内外勾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以法人名义订立合同损害法人利益构成犯罪的——注意两点反向规则:其一,当事人援引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恶意串通情形下,适用第一百五十四条反而可能让法人承担无效后的返还责任,条文选择保护法人);其二,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法人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人追认的除外;其三,法人因此受损的,请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第二十条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情形表态。 行为人以法人名义订立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非法占有或者挪用,被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的,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法人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相对人对损失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损失赔偿额。
第九,第二十一条细化「主合同债务人犯罪时担保人怎么办」。 债权人起诉担保人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主合同效力。主合同有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在法定权利行使期间内请求撤销担保合同的,应予支持:(一)债务人以欺诈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债务人以胁迫手段的;(三)债权人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的;(四)其他可撤销情形。担保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院综合考虑担保人的职业身份、认知能力、与债务人的关系等因素认定过错及程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款:债务人订立主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债权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对订立主合同及损失发生有过错的,担保人主张适当减轻其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等于把「债权人自身的审查过失」正式写成了担保人的减责事由。
第十,几条程序性配套。 第九条:刑事追缴、责令退赔已返还或获赔的部分,民事裁判中、乃至民事执行中都可相应扣减。第十一条:单位涉嫌犯罪进入刑事程序后,有关当事人申请该单位破产,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受理,破产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分别进行,并统筹做好违法所得追缴与破产财产清收的衔接。第十四条:民事执行中发现案件事实属于非法集资等犯罪的部分事实的,裁定中止执行并移送;生效刑事裁判将申请执行人认定为集资参与人的,按刑事裁判执行、民事裁判终结执行,已执行部分相应扣减。第十五条:有关机关不立案、撤案,检察院不起诉,生效裁判宣告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法受理。第二十二条:中止后恢复审理的,中止期间的利息由法院综合过错、履行能力、中止时间长短等合理确定。
影响谁
- 供应链、大宗贸易、托盘贸易企业:过去对方一报案,民事案件就被「先刑后民」挂起,货款几年回不来。现在只要民事与刑事不是同一事实,可以主张分别审理、继续审理。
- 债权人、出借人、供应商:刑事上证据不足不认定的事实,民事上仍可能认定;但自身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担保人责任可能被减轻。
- 担保人:有了明确的撤销担保合同与减责路径,但要主动在法定权利行使期间内提出主张。
-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管:员工或代理人个人涉刑,公司并不当然免责(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反过来,公司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的,法人可向双方主张连带。
- 破产与执行程序参与者:单位涉刑不阻断破产受理;执行中遇非法集资等情形有明确的中止与扣减规则。
该做什么
- 在手案件做一次「同一事实 / 关联事实」体检。 逐案比对民事与刑事的当事人是否相同、基本事实是否相同。只要有一项不同,就应当在答辩或代理意见中明确援引第三条、第四条主张分别审理,并要求法院书面记录审查结论。
- 遇到对方拿「刑事受案回执」申请中止的,当庭援引第五条。 强调「仅以受案回执不足以构成中止事由」,要求对方说明民事基本事实为何必须以刑事结果为依据。
- 担保类业务把「债权人审查义务」补进流程。 放款前对主合同背景、交易真实性、债务人资信的审查要留痕——这既是债权人自保,也是将来担保人主张减责时的抗辩弹药。
- 刑事已判案件的民事部分抓紧启动。 第六条、第八条给了两条路:已认定的事实免举证;未认定的事实达到民事证明标准仍可认定。别再等刑事走完。
- 公司层面重新校准授权与用印管理。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核心落点是「行为是否能够归属于法人」。授权文件、用印审批、职务范围界定、对外公示信息,都是将来认定表见代理与否的证据。
二、审计法实施条例时隔十六年修订:国务院令第 847 号
| 项目 | 内容 | |---|---| | 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847 号 | |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 修订通过 | 2026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第 95 次常务会议 | | 签署公布 | 2026 年 9 月 19 日(新华社 2026 年 9 月 24 日播发) | | 施行日期 | 2026 年 12 月 1 日 | | 条文 | 共 7 章 64 条 | | 沿革 | 1997 年第 231 号令发布,2010 年第 571 号令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 来源 | 中国政府网(gov.cn)、审计署官网(audit.gov.cn) |
改了什么
修订共四块: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 明确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出资人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第七条)。
二是细化完善审计监督内容。 细化对财政收支的审计范围和内容;将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对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纳入审计结果报告;明确审计法中「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范围;将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纳入专项审计调查范围,并完善审计管辖规则。
三是健全审计工作程序。 其中第十六条最值得注意——审计机关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审计人员遇有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登记报告,具体办法由审计署制定。同时细化了被审计单位、有关机关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的要求,完善了查询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与审计事项相关存款的程序。
四是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并细化拒不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虚假整改的法律责任;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对查出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及时审核认定;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影响谁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法定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到了头上。
- 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的项目单位与承接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链条会被查得更细,包括工程款流向。
- 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承包、分包单位:虽然不直接是被审计单位,但审计延伸到资金流向时,会被要求提供合同、结算与付款凭证。
- 配合查询义务方:金融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有资金往来的第三方。
该做什么
- 11 月底前做一次整改台账清理。 历年审计、巡察、专项检查提出的未整改事项逐条销号,尤其是「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事项,要有时间表与佐证材料。虚假整改的风险从「内部问责」上升到了法规层面的法律责任。
- 建立审计对接专班与联络人制度。 明确谁负责接收审计通知、谁负责提供资料、谁负责签收回执,避免临阵抓瞎导致「协助不力」。
- 政府投资项目提前整理资金流证据链。 招投标文件、合同、结算单、发票、银行流水、分包协议要能一一对应,重点说明工程款支付至中标人法人账户、无违规流向关联空壳公司或个人账户。
- 告知全员不得「打听」审计事项。 打探干预审计事项已被写入条例并实行登记报告,来自任何层级人员的试探性过问都可能被记录。
- 关注审计署后续配套办法。 第十六条的具体办法由审计署另行制定,施行前还会有一批配套文件,建议列入跟踪清单。
三、山东:数据条例 12 月 1 日施行,给数据爬取、算法歧视划红线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山东省数据条例》 | | 通过 | 2026 年 9 月 23 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 施行日期 | 2026 年 12 月 1 日 | | 条文 | 共 8 章 66 条 | | 来源 | 信用中国(山东)、山东省大数据局官网 |
改了什么
条例围绕五块作出制度安排:统筹数据资源管理、加强数据权益保护、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促进产业发展与应用、强化数据安全与保障。
数据资源方面,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相关数据资源的规范管理和开发利用。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围绕目录编制、收集、质量管控、资源登记实施全流程管理;同时鼓励企业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加强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
权益保护方面,对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权益分类别、分场景作出规范界定,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明确数据处理者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数据的规则和要求,并对数据爬取、算法歧视等行为划定法律红线——这是本次立法对市场主体最直接的一条约束。
流通交易方面,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市场建设,采取开放、合作、交易等方式开展数据流通活动;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健全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及时完整回流,确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对数据提供方、需求方以及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交易行为作出规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安全保障方面,完善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数据安全治理机制,压实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对重要数据的具体目录确定和风险评估作出要求。
影响谁
- 有数据采集、爬取行为的山东企业:包括比价平台、舆情监测、聚合类应用、AI 训练数据服务商。
- 使用算法做定价、推荐、风控的企业:算法歧视被明确划入红线,个性化定价、差异化推荐、信用评分模型都要重新审视。
- 手里握有大量行业数据的制造企业、物流企业与平台:既是登记权利人候选,也是被索取数据的对象。
- 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单位:授权运营制度确立,机会与合规义务同时到来。
该做什么
- 做一次数据来源合规自查。 把外部数据的取得方式列成清单:公开抓取、协议取得、用户授权、第三方采购各占多少。公开抓取部分重点核查是否违反 robots 协议、是否绕过技术保护措施、是否涉及个人信息。
- 算法模型补一份「非歧视」说明文档。 定价、推荐、风控类算法要能说明特征选择依据、是否存在对特定群体的差别对待、是否有人工复核通道。
- 建立企业数据资源目录。 条例是「鼓励」,但目录是把数据从成本项变成资产项的前置动作,也是将来进行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的基础。
- 关注省大数据局配套文件。 条例落地还需要数据产权保护、流通利用、安全治理方面的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和标准规范,施行前三个月是关键窗口期。
- 跨境业务单独梳理。 涉及数据出境的,提前比对跨境流动规则与行业专项规定。
四、数据产权登记进入实操:首批凭证 9 月 21 日起发放
| 项目 | 内容 | |---|---| | 文号 | 国数综政策〔2026〕35 号 | | 名称 |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共 6 章 42 条 | | 印发 | 国家数据局 2026 年 7 月 1 日 | | 系统上线 | 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 2026 年 9 月 11 日上线试运行 | | 首批凭证 |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陆续发放,首批 56 家企业和机构 | | 登记机构 |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 | | 来源 | 国家数据局官网(nda.gov.cn) |
改了什么
数据产权被拆成三项相互独立的权利: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一份数据的使用权可以同时授权给多个主体——比如车企把生产排产数据授权给银行做信用评估,银行取得使用权;再授权给数据中介机构对外交易,中介机构取得经营权。三项权利可以申请登记一项、两项或者三项。
登记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异议处理、信息存证、凭证核发七步,登记类型包括初次、转让、变更、续期、注销五类。审查重点围绕数据描述准确性、数据来源合规性、数据产权明确性。除特殊情况外,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凭证有效期 5 年,到期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期。
登记结果同步汇集至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实现「一次登记、全国通用」。不予登记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来源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数据。
官方明确的凭证应用场景有四类:数据流通交易中作为权属证明;数据入表、融资、入股等活动中作为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证明;数据相关争议及纠纷解决中作为权属证明;数据企业培育等支持政策中作为企业数据情况的证明。国家数据局表示后续还将持续拓展凭证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纠纷解决等场景中的应用。
影响谁
- 手里有高质量行业数据的企业:制造、物流、医疗健康、交通运输、科研服务类企业,数据是沉睡资产。
- 需要数据融资、入表的企业:凭证可作为「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证明材料。
- AI 与数据服务企业:首批 56 份凭证中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登记数据超过 15 份,训练数据集的确权需求正在快速释放。
- 数据交易参与方:权属证明能显著降低重复审查成本。
该做什么
- 先确权再登记。 登记审查看的是「来源合规」与「产权明确」。内部先把数据的采集授权链条、加工投入、权属约定理清楚,尤其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产生的数据,合同里有没有写清归属。
- 从「高价值、低争议」的数据集起步。 优先选来源清晰、不涉及个人敏感信息、权属无争议的数据集做首次登记,跑通流程再扩大范围。
- 把凭证用起来。 拿到凭证后同步对接财务与融资部门,评估数据资产入表与质押融资的可行性——纯粹为了拿证而拿证没有意义。
- 注意 5 年有效期与续期窗口。 建立台账,到期前 6 个月内提出续期申请。
- 与山东本地立法衔接看。 《山东省数据条例》12 月 1 日施行后,省内的配套细则与登记实践会进一步衔接,本地企业可等一等细则再决定登记节奏。
五、其他值得留意
| 名称 | 文号 / 编号 | 发布与施行 | 要点 | |---|---|---|---| | 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意见 | 法发〔2026〕12 号(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共 18 条 | 2026 年 9 月 18 日印发,自 2026 年 9 月 23 日起施行 | 将芬太尼类物质分药用、非药用两类,药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中芬太尼的数量标准,非药用参照刑法规定的海洛因数量标准;同时规定物质范围、取证要求、明认定规则、违法所得追缴、关联案件管辖。最高检、公安部同步印发《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化工、医药、精细化工中间体、跨境物流、外贸企业应当核查产品与中间体是否落入列管范围 | | 50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修改单 |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 2026 年第 6 号公告 | 2026 年 9 月 22 日发布 | 含《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镀锡薄钢板罐装食品中锡污染控制规范》3 项污染物控制规范类强制标准,以及 GB 31668-2026《牛乳蛋白》等。食品生产企业应对照标准文本更新 HACCP 与过程管控文件 | | 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 | 市场监管总局 2026 年第 32 号公告 | 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设 6 个月过渡期;《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2022 年第 28 号)同时废止 | 提高认证人员能力、产品认证机构检测能力要求,要求设立质量总监、项目质量负责人,明确审核人员最低数量;细化现场核查与专家评审;明确注销、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法定情形。获证组织应关注所持证书的发证机构资质变化 | |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 2026 年 9 月 22 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 2026 年 9 月 29 日 | 对 2021 年发布的《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进行修订。有海外业务、境外并购或海外经销体系的企业,可在本周内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互动—征集调查」、邮箱或信函提交意见 |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公告〔2026〕第 9 号 | 2026 年 9 月 30 日施行 | 机构与平台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的,应在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其合法开设的账号进行,营销人员须为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从业资格;弹窗广告须设一键关闭;不得设置默认同意选项变相搭售。还剩两天,相关机构与引流平台应完成最后一轮话术与页面自查 |
本期行动清单
- 在手民商事案件做「同一事实 / 关联事实」体检,符合条件的明确援引法释〔2026〕19 号第三条、第四条主张分别审理;对方仅持刑事受案回执申请中止的,援引第五条抗辩。(本周内)
- 担保与放贷业务补上「债权人合理审查义务」留痕,把主合同背景核查、交易真实性核验做成标准动作。(本月内)
- 审计整改台账在 11 月底前清理一遍,未整改事项逐条销号,杜绝虚假整改;同步建立审计对接专班。(11 月底前)
- 数据合规双线自查:一边查数据来源与爬取行为,一边查定价、推荐、风控算法是否存在歧视性差别对待,同步建立企业数据资源目录。(12 月 1 日前)
- 评估数据产权登记:从高价值、低争议的数据集起步,跑通「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异议处理—存证—核发」全流程,拿证后对接财务与融资部门。(四季度内)
本文系对公开渠道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信息的整理与提示,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条文序号、文号、施行日期均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内容如有出入,以官方正式文本为准。具体案件与合规安排,请结合实际情况并查阅官方原文后判断。